1. 工程简述
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二期、前湾三期、前湾四期、招商局码头、迪拜码头、泛亚码头、海丰码头相继落户,前湾港区现缺少提供系统支持性服务的工作船码头。青岛市港航管理局拟在前湾湾底位置建设工作船码头泊位17个。形成码头岸线850m,码头岸线分为3段,分别长261m,250m,339m,后方陆域纵深60~200m,后方陆域内建设配套工程,包括仓库、休息室、食堂及给排水、消防、供电、供暖、通信工程等,环保等公用工程与招商局码头公用。南侧两端岸线对应码头构筑物采用沉箱结构,北段码头构筑物采用块石结构。工程建成后,陆域生活污水排入青岛保税物流园区,然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由海事局认可的船只接受处理,污染物不上岸。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建设需投资1.44亿元人民币,码头为公益性码头建设,为前湾港区码头生产提供支持性服务,不进行生产活动。
2.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船舶产生含油废水2.1m3/d,生活废水3.0m3/d,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含油污水专业处理单位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的粪便用旱厕收集,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港池泊位疏浚及后方陆域吹填产生的悬浮沙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区水动力条件较弱,悬浮沙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本工程码头结构为沉箱和方块,在工程区附近显浪嘴处有预制场,在此处预制后拖运至码头位置。其他配套工程按常规施工方法,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工作船停、靠港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烟尘等。
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船舶机舱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等。运营期所有船舶污染物有海事局认可的船只接受处理。
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工作船发动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周边区域内无敏感点,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
3.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后方陆域施工时对边界进行围挡,对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洒水;
2)用专用混凝土拌合船自动进料、自动拌合水泥、灌注混凝土,减少扬尘产生量;
3)专用环保型旱厕收集粪便水并及时清运,及时回收生活和船舱垃圾,送垃圾场;
4)船舶含油废水用专业船舶收集送陆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5)用低噪声打桩船进行桥桩施工;
6)进行生态补偿,实施经济物种放流等。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按时、清运、回收生活垃圾;
2)及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及船舶固体废弃物;
3)通过以上环保措施后可明显降低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可以作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不上岸”,整体看对环境影响较小。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扩建项目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青岛港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和平面布置合理。通过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可明显减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作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整体来看,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使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在采取了报告书提出的相关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5.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青岛港前湾港区工作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具体内容发布在青岛市港航管理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要纸质“简本”,可到青岛市港航管理局索取。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青岛港前湾港区周围村庄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岛市政府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采取发放公众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调查。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青岛港前湾港区工作船码头工程的意见。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方式:
电 话:0532-82828133
传 真:0532-82810838
联系人:姜洪昌
地 址:胶州路19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方式:
电 话:0532-88962124
传 真:0532-88962124
联系人:胡泽建
地 址:青岛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2008年6月23日~2008年7月3日。请公众在此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